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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9期快报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工作动态
 
 
 
         第9期(总第31期)
 
                                         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武汉市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首接责任制
我市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 舞钢市积极打造环境一流、办事一流、效率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 九月份工作运行情况通报
 
 
 
 
 
武汉市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9月初,武汉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要求年底前,武汉市各区(开发区、功能区)都要单独设置行政审批局,启用区级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武汉市区级行政审批深化改革任务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统一实行“三个全集中”,各区单独设置区行政审批局,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区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全部行政许可类事项统一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全集中;二是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在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同等方面,确保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职责关系顺畅、责任边界清晰;三是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开展帮办服务、推行网上审批,以制度创新促进审批全面提速;四是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实行标准化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按照改革时间表,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区、洪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的行政审批局9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其他各区12月底前完成改革。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首接责任制
 
近日,兰州市制定《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办法(试行)》,以提升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 “放管服”改革的成果。
  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员首接,厘清责任。明确行政相对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第一位接待人员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受理并全程跟踪直至办结。同时,从窗口首接办理、导办台首接办理、外单位引荐事项办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程序和责任规定。二是无缝转接,限时办结。首接事项若是首接责任人负责事项,由其直接负责办结。若为其他窗口办理事项,则转由其他窗口相关负责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填写《首接项目接转单》。同时,将首接责任事项建立统一台账,全面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限时办结。三是全程跟踪,严肃问责。首接责任人全程记录、跟踪、协调、督促事项办理进程,并进行电话回访。对要件不齐全的事项,协助行政相对人补齐补正;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做好政策解释,并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退出审批程序。对未按规定落实首接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我市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自10月1日起,我市工商营业执照由“三证合一”升级到“五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后,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五证合一”改革更加着力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市场准入平台,立足于真正变“企业来回跑”为“数据网上行”。与之前实施的“三证合一”相比,“五证合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和营业执照样式不变,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在材料内容方面也没有任何增加项目。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设立2016年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同时,将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在商事制度改革的强力推动下,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我市新设各类市场主体26009户。其中,内资企业564户,同比增长78.48%;私营企业3857户,同比增长11.44%;外资企业14户,同比增长366.67%,个体工商户 21308 户,同比增长 35.77 %。相关专家认为,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登记环节将进一步减少,创业成本有所降低,未来在我市开办企业将越来越便利。
 
舞钢市积极打造环境一流、办事一流、效率一流
行政服务中心
 
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搬迁新址后,重新对全市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大规模的清理、规范,并下发文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入驻窗口由原来的三十余个增加到四十余个。将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医保、社保、失业保险入驻中心办公,房管、国税、地税、婚姻登记全链条入驻;农村养老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也将陆续入驻大厅办公。目前,全市90%以上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都能在中心办理,基本实现了审批服务办理全覆盖,真正实现了全方位、快捷、便民的服务目标。
在大厅建设方面,中心本着舒适、大气、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多次与设计施工单位商量,参考其他县区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建成了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既体现人文关怀,又高端大气的新服务大厅。中心在楼梯间设置了安全出口标志、各类温馨提示牌、办事须知、开通投诉电话、开设专人服务的咨询台。配备了阅报栏、休息椅、茶水房、文印室、照相部、体检室等。正在调试安装叫号机、自动售货机。
在日常管理方面,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和“谁是最美服务之星评比活动”,通过多媒体和远程教育组织窗口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习。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受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人员无故不在岗等问题,立即通过监控录像、谈话等手段开展调查,情况属实严肃处理。另外中心指纹签到升级为“刷脸”签到、签退。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九月份工作运行情况通报
一、 总体运行情况
9月份入驻中心的35个职能部门,共受理办件14978件,办结14971件,办结率99.95%。其中,即办件办结8362件,承诺件办结6609件;共收取各类税费6584.9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054.09万元,征收车购税和房产契税4389.43万元,服务性收费141.42万元。
(一)联审联批工作情况
9月份共组织召开建设工程联审联批会议6次,受理申请项目19个,办结19个,办结率100%。其中,规划许可证办理7件,涉及14栋建筑;施工许可10件,涉及34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2件,涉及8栋建筑。
零办件单位原因:9月份零办件的窗口单位有9个,分别是质监局、人社局、司法局、畜牧局、农业局、烟草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其中质监局、人社局2个窗口单位零办件的原因是审批事项未进驻中心办理,剩余7个窗口单位是因没有申请人提出申请导致的业务没有开展。
(二)各单位9月份办理事项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二、 督查情况通报
九月份,督查科重点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着装、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厅办事秩序井然,各类事项办理规范,没有群众投诉事件发生。
房产局窗口因登记窗口和商品房去库存窗口购房补贴工作业务量大、办事群众多,为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50多人次,为身体不便、出行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3次。交通局窗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窗口卫生管理制度,对窗口的考勤和卫生责任到人、每日轮流值班,窗口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状态,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 优质服务窗口(6个)
工商局窗口    房产中心窗口    交通局窗口   
教育局窗口    科技局窗口      规划局窗口
(二) 优质服务标兵(7名)
工商局:马明刚    发改委:刘明涛    交通局:刘淑雅
规划局:陈廷琪    邮政局:宋东辉
房产中心:朱金涛、贾正石
 
                             各单位9月份办理事项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 位
进厅
项目数
办件量
项目发生率
受 理
办 结
办结率
1
工商局
7
659
659
100%
71%
2
质监局
8
0
0
0
0
3
国税局
2
1904
1904
100%
100%
4
残 联
3
701
701
100%
33%
5
财政局
7
21
21
100%
29%
6
民政局
6
7
7
100%
33%
7
人社局
8
0
0
0
0
8
地税局
3
4070
4070
100%
100%
9
司法局
3
0
0
0
0
10
安监局
5
11
4
36%
20%
11
畜牧局
1
0
0
0
0
12
烟草局
1
0
0
0
0
13
林业局
7
0
0
0
0
14
农业局
8
0
0
0
0
15
房产中心
19
5828
5828
100%
26%
16
住建局
40
75
75
100%
38%
17
发改委
6
8
8
100%
50%
18
人防办
2
2
2
100%
50%
19
文广新局
14
7
7
100%
21%
20
气象局
8
10
10
100%
25%
21
邮政局
1
2
2
100%
100%
22
科技局
4
8
8
100%
25%
23
国土局
12
30
30
100%
25%
24
规划局
5
9
9
100%
60%
25
环保局
12
21
21
100%
33%
26
教育局
2
28
28
100%
50%
27
体育局
6
0
0
0
0
28
水利局
9
16
16
100%
33%
29
卫生局
11
287
287
100%
63%
30
商务局
15
9
9
100%
27%
31
工信局
1
1
1
100%
100%
32
药监局
7
78
78
100%
57%
33
交通局
19
1161
1161
100%
26%
34
统计局
1
0
0
0
0
35
公安局
4
25
25
100%
50%
合  计
267
14978
14971
99.95%
 

 
 
 
 
 
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送: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书记、县长、常务副县(市、区)长
发: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pdsspzx.gov.cn     邮箱:pdsspzx@sina.com
地址:平顶山新城区顺德路
                                                  (共印260份)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