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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期快报

发布日期:2016-03-09 来源: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工作动态
 
 
 
第2期(总第24期)
 
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 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 云南省55项中介服务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必经程序
□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 石龙区中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 郏县中心通过“五抓”实现精细化管理
□ 二月份工作运行情况通报
 
 
 
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这些取消的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由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有53项,取消后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云南省55项中介服务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必经程序
 
2月4日,云南省政府举行“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该省第一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55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的必经程序。
  云南省政府决定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共有108项,对应111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18个省直政府部门。对这些事项,分3类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决定55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对申请人可以按规定自行编制有关文件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在门户网站提供标准范本并免费供公众下载参阅,使政府部门之前转移给中介的法定服务职能回归政府自身。二是对43项法律法规规章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规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也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三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且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审批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仅保留10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2月14日上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增强政治定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高潮,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服务能力的强大动力。二要联系实际,扎实工作。新年新气象,以学习贯彻八届市纪委六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深入查找在思想认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下大力气狠抓行政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智能化大厅建设和网上审批实施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推进全市行政服务工作提档升级。
 
石龙区中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之后的跟踪监督工作;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强化先证后照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四是将“两个清单”的实施与“两集中、两到位”有机结合,确保项目集中办理,确保许可科室“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根据责任清单,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责;五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做法,做好重点项目模拟审批;六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树立政府形象。
郏县中心通过“五抓”实现精细化管理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五抓”,强化工作纪律,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了精细化管理。一是抓制度,强化约束。落实好工作人员守则、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外出登记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 二是抓教育,提升素质。开展了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观看视频教育片、“月读一本好书”等活动,举行了文明创建知识考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知识教育及纪挺法前、廉政教育知识考试等。三是抓活动,凝聚人心。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到兰考、安良曹沟抗日纪念馆参观学习,举办元旦文艺晚会、主题演讲比赛、看望慰问敬老院、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常年坚持开展季评大厅“红旗窗口、岗位标兵”活动。四是抓创新、优化环境。设立了投资代办窗口,探索建立了全程代办服务、绿色通道服务、联审联批服务、模拟审批服务等服务模式。五是抓服务,树好形象。在服务态度上,推行“五心”服务,即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对象时必须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省心;在服务方式上,推行导引服务、陪伴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跟踪服务等;在服务质量上,推行“五个零服务”,即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对象“零投诉”、事项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
 
二月份工作运行情况通报
一、 总体运行情况
2月份入驻中心的35个职能部门,共受理办件7054件,办结7050件,办结率99.94%。其中,即办件办结5773件,承诺件办结1277件;共收取各类税费2216.4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550.46万元,征收车购税和房产契税 1644.35万元,服务性收费21.60万元。
(一)联审联批工作情况
2月份共组织召开建设工程联审联批会议3次,受理申请项目6个,办结6个,办结率100%。其中,规划许可证办理1件,涉及1栋建筑;施工许可4件,涉及6栋建筑;竣工备案办理1件,涉及10栋建筑。
(二)各单位2月份办理事项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二、督查情况通报
二月份,中心电子监控平台开始试运行。为了让窗口工作人员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在电子监察室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请网络管理人员讲解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情况,让大家现场感受整个大厅的办事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同时,针对节后容易出现的懒散松懈、串岗脱岗等“节后病”,中心加大了大厅巡查力度,并对四名违犯工作纪律的窗口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商务局窗口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降低企业办事成本,采取措施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取消了一些事项的申报资料,为首次办理生产能力证明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上门收件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现场出具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发改委窗口根据国办发[2015]12号和豫政办[2015]115号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目录、申请材料、中介服务事项标准清单、标准表格、示范文本和办事指南的梳理编报工作。目前,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初步建成,省、市培训工作已完成,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办事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实现项目申报工作。住建局窗口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开始,中心督查科提前与窗口协调、沟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 优质服务窗口(9个)
国税局窗口 工商局窗口 商务局窗口 残联窗口
烟草局窗口 国土局窗口 邮政局窗口 财政局窗口                    房产中心窗口
(二)优质服务标兵(10名)
工商局:徐生岩   发改委:刘明涛 交通局:刘向平
烟草局:袁金敏   国土局:丁建勋 商务局:王盈智
国税局:王 珂   房产局:康梅君 孙凤举 刘丽红
                                              各单位2月份办理事项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 位
进厅项目数
办件量
项目发生率
受 理
办 结
办结率
1
工商局
7
592
592
100%
86%
2
质监局
8
0
0
0
0
3
国税局
2
1082
1082
100%
100%
4
残 联
3
400
400
100%
33%
5
财政局
7
10
10
100%
29%
6
民政局
6
0
0
0
0
7
人社局
8
0
0
0
0
8
地税局
3
758
758
100%
100%
9
司法局
3
0
0
0
0
10
安监局
5
73
73
100%
40%
11
畜牧局
1
0
0
0
0
12
烟草局
1
7
7
100%
100%
13
林业局
7
0
0
0
0
14
农业局
8
0
0
0
0
15
房产中心
19
1894
1894
100%
67%
16
住建局
40
699
699
100%
63%
17
发改委
6
0
0
0
0
18
人防办
2
10
10
100%
100%
19
文广新局
14
1
1
100%
7%
20
气象局
8
2
2
100%
25%
21
邮政局
1
3
3
100%
100%
22
科技局
4
0
0
0
0
23
国土局
12
25
21
84%
42%
24
规划局
5
7
7
100%
60%
25
环保局
12
13
13
100%
35%
26
教育局
2
0
0
0
0
27
体育局
6
108
108
100%
15%
28
水利局
9
3
3
100%
33%
29
卫生局
11
140
140
100%
27%
30
商务局
15
4
4
100%
13%
31
工信局
1
0
0
0
0
32
药监局
7
68
68
100%
87.5%
33
交通局
19
696
696
100%
21%
34
统计局
1
0
0
0
0
35
公安局
5
459
459
100%
100%
合 计
268
7054
7050
99.9%
 

 
 
 
 
 
 
 
 
 
 
 
 
 
 
 
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送: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书记、县长、常务副县(市、区)长
发: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pdsspzx.gov.cn      邮箱:pdsspzx@sina.com
地址:平顶山新城区顺德路
                                                    (共印260份)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