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中心各科室、各“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使用单位、各相关技术公司:
现将《“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9日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管理,保证“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正常运行,实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是为群众提供自助办事服务的电子设备,办事人可持身份证,通过人脸验证等实现身份验证,在“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第二章 基本规定
三、“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选型由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供统一标准。
四、“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时间应按照“安全、方便”的原则,由“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所在点位工作时间决定。“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时间应对外公布。
第三章 部门机构和职责
五、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建设、规划布局、推广宣传、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等工作。
(一)负责对全市“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进行管理,对所投放的网点进行统一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使用单位为及技术支撑单位进行整改;
(二)分析评价“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部门梳理地图定位及可办事项,并进行植入,确保“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正常运行;
(三)负责全市“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投放审批,统一管理及系统功能升级;
(四)负责制定“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广宣传计划,开展推广活动;
(五)负责牵头组织“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业务培训。
六、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安装管理、可办事项植入及更新、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管理、停机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停机、移机、报废、服务质量等技术管理制度和维护管理流程,做好“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可办事项及相关管理系统版本的研发、测试、投产、支持等系统维护工作;
(三)负责“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实施和设备操作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配合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负责组织评估“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运行状况及维护管理工作。
七、使用单位负责“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一)负责协助办事群众正确使用“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
(二)负责每日监控管辖“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技术支撑单位维保人员进行上门维护;
(三)负责管辖“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周围环境的安全巡查,卫生保洁等状况,检查“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各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四)负责配合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四章 安装及维护
八、“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安装。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调试到位后,由技术支撑单位向使用单位提出申请验收,使用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九、“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维护。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维护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维护一般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日常维护一般由该点位的“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管理员承担,专业维护由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支撑单位运维人员承担。
(一)维保合同中须明确服务范围、内容、标准,服务质量、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每台“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的正面,应贴上技术支撑单位运维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技术支撑单位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接到“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点位的报修请求后,应在当日到达现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不能立即修复使用的,在设备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在告示上要标明维修起止日期。
2.坚持每周一次查看、每月一次报告、每季度一次清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台帐。
3.建立运行数据每周报送制度。技术支撑单位每周一提供上周全市“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运行数据报表(单个点位办件量、故障清单、耗材监测情况)。
(二)“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的清洁与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明确一名管理员负责。具体内容包括:
1.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清洁;
2.每日早晨、中午及下班前检查一次“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设备运行状态,填写检查日志。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是否正常,网络是否正常,打印纸是否充足,打印机墨盒是否充足,设备内外是否清洁,有无机械故障,有无卡纸等。
第五章 安全管理
十、“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应做好防止触电、窃盗等安全防范措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与技术支撑单位、各使用单位做好协商,约定三方责任义务,协同做好“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全防范。
十一、“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使用单位要加强自助办事服务机安全防范,互相配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发生“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风险事件及案件,应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
附件:1.“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申请表
2.“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移机申请
3.“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体机”报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