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行"政银通办"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金融工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推行"政银通办"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太数据管理局 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7日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推行"政银通办"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工作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市金融工作局,携手全市各银行,探索推行"政银通办"服务,促进"互联网+政务+金融”有机结合,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金融网点渠道和政银融合优势,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银通办、互惠共赢,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政府少花 钱、银行拓流量、百姓得实惠"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金融工作局、各银行机构协调配合,成立平顶山市"政银通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政银通办"专班,共同推进"政银通办"工作.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办"服务专区,采取前移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至银行网点、投放"政务服务一体机”、将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柜员机等方式。依托银行网点辐射范围和智能服务终端分布宽度优势,延伸政务服务受理渠道,打造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大厅。
(一)建设"政银通办"服务专区.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商业银行,联手推进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服务下沉。选择具备事项进驻、系统对接和人员配备等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办"服务专区.实行成熟一个、开通一个,在全市两市四区四县各银行铺开,争取在2021年年底前实现6家银行200个以上银行网点建立"政银通办"服务专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共同推进开展"政银通办"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接网络、接入业务办理系统和人员培训。银行机构负责"政银通办"服务专区场地改造、人员配备和设备购置等。
(二)政务服务窗口前移至银行柜台.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可在"政银通办"服务专区开设不动产服务、公积金和市场监管等窗口,将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契税缴纳、公积金办理和工商注册等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
(三)投放"政务服务一体机”.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目前已投入使用,效果良好,由银行机构向自助机运维公司租赁或购买政务服务一体机投放至网点"政银通办"服务专区,专班协调相关单位提供运维支持,租赁、购买及运维费用由银行承担.
(四)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柜员机.该项工作需要各 银行机构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事项对接,对银行原有智能 柜员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银行网点内的银行智能柜员机可承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市民免费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政务服务,升级改造费用由银行承担.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社保、人社、医保、公安、不动产、卫健、民政等7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在银行智能柜员机办理,并持续增加智能柜员机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政银通办"工作专班.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局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银行机构、技术公司人员等共同参与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完成时间:2021年4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合作银行、相关系统开发公司
(二)签订三方合同.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建设内容、周期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制定"政银通办"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政银通办"服务专区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银行机构进行通报奖励.市金融工作局将"政银通办"考核结果作为对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相关系统开发公司
(三)设立"政银通办"服务专区."政银通办"合作银行完 成合作协议签订,设立"政银通办"服务专区,统一服务专区标识,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同步设立政务服务综合专窗,完成系统操作和业务受理等方面的培训。投放"政务服务一体机"。完成银行智能柜员机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调试,可承接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
完成时间:2021年6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相关系统开发公司
(四)统一发布.举行开通仪式,统一发布"政银通办"服务内容,正式拉开全市推行"政银通办"服务的帷幕,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完成时间:2021年7月1日前
责任单位: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
(五)全市推广铺开.按照2021年底前开设200个"政银通办"服务专区的目标拓宽服务覆盖面.各县(市、区)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按照区域内不少于10个服务专区的目标,加强与银行协作,推动更多银行参与"政银通办"服务.
完成时间:2021年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
市金融工作局、合作银行、相关系统开发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合力.推行"政银通办"服务是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是发挥金融科技力量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以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扎实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同,确保工作落地.市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组织作用,推动"政银通办"服务不断优化;市金融工作局要联系和发动银行参与推进"政银通办"服务,协调和推动"政银通办"服务创新发展.各银行要按照统一指引和要求,积极做好对接和沟通,保证服务标准和质量,打造更多"政银通办"优秀案例。
(二)强势宣传推广.为扩大"政银通办"服务在企业、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市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和各银行要紧密配合,强化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宣传"政银通办"服务,统一各"政银通办"服务专区标识,播放"政银通办"服务宣传短片,在有关新媒体植入网点地图,开展"政银通办"线下体验活动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促进服务家喻户晓.
(三)加强工作规范.建立"政银通办"管理制度,定期研究、通报“政银通办"服务开展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加强考核评价,每半年开展"政银通办"服务专区考核;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政银通办"服务专区作摘牌处理,保证服务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