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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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向基层延伸,规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进行集中攻坚,现已完成本地区154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要素的梳理和录入工作,现将《平顶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公示。
附件:《平顶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