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我市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工作需要,结合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基本原则,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重新审核调整。经研究论证,现将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平审改组〔2021〕6号).pdf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