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务云使用流程(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政务云使用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7日
平顶山市政务云使用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务云服务资源使用管理,根据《平顶山市政务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试行)》(平政办〔2019〕41号),制定《平顶山市政务云使用流程(试行)》。本流程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申请使用市政务云服务资源。使用市政务云包含申请、审核、开通、变更和退出等环节。
一、申请
申请市政务云服务,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政务信息系统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等资料;2.平顶山市政务云服务申请表;3.现有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的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
市级使用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区)使用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同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初审,审核完毕附初审意见一并提交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审核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申请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优化政务云服务申请表。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优化后的政务云服务申请表,向政务云服务商进行询价,选定云服务商。被选定的云服务商配合使用单位制定《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实施方案》,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审核通过后,启动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工作。
三、开通
政务信息系统完成上云部署后,使用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云服务商三方共同填写《政务信息系统启动测试确认单》后组织开展测试运行,测试运行时长不少于30日(系统正式上线前须完成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测试通过后,使用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云服务商共同填写《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确认单》,系统所用政务云资源自签署次日零时起进入计费周期。
四、变更
云服务使用过程中,需要调整云资源数量或类型的,使用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交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审核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市政务云服务商下达变更通知函件,市政务云服务商实施变更。
云资源数量的变更或云资源类型减少,经使用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云服务商三方核准后实施,同步变更云资源月使用费。云资源类型增加,需重新进行政务信息系统云资源申请程序。
五、退出
使用单位如不再使用市政务云,须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交退出申请书。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审核通过后退出,政务云服务商配合使用单位做好政务信息系统下线和数据迁移备份工作,并在完成后书面告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收到告知书后,向市政务云服务商下达退出通知函件,云服务终止,市政务云资源计费周期终止。
附件:1.平顶山市政务云服务目录
2.平顶山市政务云服务申请表
3.政务信息系统启动测试确认单
4.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