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但我市信息化系统建设散、运行乱、统筹弱等问题突出,统筹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集中管理势在必行。根据我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完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市级大数据中心,推动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建设,应上尽上,集中管理,高效防护”的原则,我市统一建设政务云,各部门按需申请云服务,费用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统一结算和支付。市级各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一律依托市政务云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实现集中部署、统一管理,构建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助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准备(2020年6月30日前)
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需提交政务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表、政务云服务申请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各单位在准备阶段需做好以下工作:
1.自查。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
2.登记。整理系统招投标文件、合同、实施方案等资料,如实填写《政务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登记表》,每个系统填写一套。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指导资料填报。
第二阶段: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申请资料提交与审核(2020年6月30-7月31日)
各单位按照“理清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提交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申请材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申请资料的审核。各单位牵头政务云服务商编制《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审核小组对《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阶段: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施(2020年8月1-9月30日)
政务云服务商配合各单位做好系统迁移前的环境需求分析、测试环境搭建、迁移工具提供等工作。政务信息系统迁入市政务云平台后,正式上线运行前各单位需完成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市政务云服务商配合完成系统测试、上线运行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成立迁移上云领导小组,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做好系统迁移上云工作。
(二)抓好制度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规范运行和管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加强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做好资产处置。各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