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6期简报
发布日期:2013-0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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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3日
本期目录
【工作动态】
□ 2012年全市行政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行政服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第二年,也是我市建设“三化”协调发展、“三地”优势突出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之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为纲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围绕大局开展服务、围绕民生开展服务、围绕发展开展服务”的工作方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努力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窗口、转变工作作风的窗口、树立平顶山外部形象的窗口,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行政服务工作保持全省同行领先水平;
2、审批项目年度即办件比例达90%以上;
3、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75%以上;
4、进厅项目办理时限再压缩10%;
5、服务对象满意率99%以上,投诉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6、完成市、县、乡三级电子监察网络对接。
三、重点工作
按照“围绕大局开展服务、围绕民生开展服务、围绕发展开展服务”的工作方针,以服务全市的发展大局为中心,增强一个意识,瞄准两个目标,抓住三个重点,加快四个转变,做好五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个意识:就是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跳出中心圈子思考问题,立足窗口服务全市,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中心都要加强服务,加快审批;
两个目标:就是积极创建全国一流中心,打造全省第一行政服务品牌;
三个重点:就是紧紧抓住行政提速、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三个重点,全面提升我市的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个转变:就是促进全市行政服务工作由审批服务向公共服务、由坐等服务向主动服务、由一般服务向优质服务、由满足服务向满意服务的根本转变。
五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平政【2011】2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县乡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从解决大厅办公面积不足、办理事项进厅不到位、一些单位不重视、审批权力不下放、窗口人员不固定、体制机制不健全、乡级中心工作不正常、后勤保障不给力等实际问题入手,加快县乡两级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建设全省一流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体系。二是加大审批职能整合力度。凡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批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分散在部门、单位内部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起,成立行政服务科,并全部前移大厅公开服务,彻底解决“前店后厂”、“多头审批”等问题,破除体制“瓶颈”制约,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抓好项目清理与进厅工作。按照中办发【2011】22号文件“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保留的事项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或联合办理。
(二)继续抓好审批提速工作。配合各进驻部门对所有进驻事项进行行政审批流程细化,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时间;改进审批流程,加强流程再造,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与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做到能简则简,能快则快,使审批流程更精简、更规范、更合理、更高效。力求做到程序最简、条件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好,所有进厅事项的办理时限继续保持全省的先进位次。
(三)继续深化联审联批工作。在现有联审联批制度基础上,围绕企业注册、建设工程两条主线,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实行一表制、一费制和统一受理、同步办理、网上运作、资料共享、联合年检、联合验收,解决互为前置、推诿扯皮问题;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中心集中办公的优势,梳理现有事项、发掘不同部门之间的业务关联,简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开辟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本着“先办重要手续后办次要手续”的原则,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四)继续深化“三级两网”工作。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办公网络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建设,完善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咨询、查询、监督、投诉、公开等服务功能和视频、音频、数据等监督手段,做到功能完善、全面覆盖,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在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等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的作用,加强对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事项办理情况监督,严格落实审批和收费项目集中办理制度,加大对“体外循环”查处力度,加强对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扎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一是严格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管理。按照平政【2011】26号文件要求,把好窗口人员入口关,确保人员选派到位。对进出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做到进中心有考察、在中心有考核、出中心有鉴定。二是认真抓好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平政【2009】59号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切实搞好窗口规范化建设,彻底纠正一些单位服务窗口存在的“收发室”现象,为大厅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把企业和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提供标准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方便、更高效、更体贴、更人性的服务,努力打造全省第一行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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