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平政办〔2022〕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决定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对照《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本单位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对照清单要求,确定该事项申请材料中可容缺的材料。
二、在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中,对梳理出的容缺受理事项及可容缺材料进行维护。
三、在实体大厅窗口公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四、请在2月14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将进展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
联系人:张淼 联系电话:2629995
电子信箱:pdsdsj2021@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事项管理系统容缺受理维护指南
2022年2月8日
附件1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