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6〕6号
- 索引号
- szwfwhdsjglj-00000-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6月15日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与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固体废物管理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力争到2027年,平顶山市固体废物源头有效减量,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中部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样板。
二、建设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长效协调机制。深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数据统计工作。制定建设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分解方案。大力宣传“无废”理念,广泛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
(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准入,把好项目绿色低碳关口。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展行业碳排放核算,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降低产业发展能耗水平。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培育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开发多元利用途径,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鼓励利用处置技术创新,加大先进技术推广力度。完善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动态管理制度。
(三)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完善收贮运及回收体系。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效削减危险废物贮存和填埋量。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平台,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优化收集体系建设。将小微企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积极探索以生态循环为核心的绿色种养模式。完善秸秆标准化收储体系,打造秸秆收储运全覆盖运营网络。丰富秸秆利用形式,推动秸秆实现多元转化。强化畜禽粪污收运体系建设,优化西部丘陵山区收运利用能力。聚焦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短板,全面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体系,补齐设施短板。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投入机制。
(五)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推广绿色消费模式,提倡简约适度生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体系,推动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提升生活垃圾焚烧产能利用率。加快推进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融合。优化城镇污泥利用处置路径。逐步提高报废机动车拆解效率及资源回收率。推进废旧新能源电池梯次利用。
(六)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建筑垃圾数字化监管。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理,提升分质多元化利用水平。强化财政、土地等要素保障,培育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市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推进城市建筑行业绿色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畅通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渠道,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二)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技术工艺创新,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学生和学校的宣传作用,面向社区、家庭定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普及“无废文化”。充分利用12345市民热线等反馈渠道,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3.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4.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5.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2024年 | 2027年 | 2030年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 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强度 | 吨/万元 | 1.42 | ≤1.40 | ≤1.35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04 | ≤0.04 | ≤0.04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工业企业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 企业数量 | 家 | 56 | ≥60 | ≥6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 | 50 | ≥50 | ≥5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
6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 源头减量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67.4 | 70 | 8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建筑业 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 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8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生活领域 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 | 121.07 | ≤111 | ≤104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 分类覆盖率 | % | 94.7 | ≥95 | ≥95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1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 废物资源化 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 % | 82.81 | ≥83 | ≥85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 利用率 | % | 71.98 | ≥72 | ≥72 | 市生态环境局 | ||
13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4.12 | ≥93 | ≥93 | 市农业农村局 |
14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92.92 | ≥85 | ≥85 | 市农业农村局 | ||
15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 设施装备配套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农业农村局 | ||
16 | 农膜回收率 | % | 97 | ≥95 | ≥95 | 市农业农村局 | ||
17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82.5 | ≥80 | ≥80 | 市农业农村局 | ||
18 | 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5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城市管理局 | |
19 | 生活领域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10.5 | ≥11 | ≥12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供销社 | |
20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生活领域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 | 再生资源回收量8.96万吨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商务局 |
21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 回收率 | % | 98.36 | 99 | 99.5 |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 ||
22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 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2.86万吨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生态环境局 |
23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 ||
2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量45.82万吨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
25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能力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
26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 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 ||
27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 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件 | / | ≥5 | ≥8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8 | “无废城市”建设 协调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
29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 | 个 | 0 | ≥25 | ≥4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
30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 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 项目投资总额 | 亿元 | / | 正增长 | 正增长 | 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31 | 技术体系 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 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个 | / | ≥3 | ≥5 | 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 | |
32 | 监管体系 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依托国家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平台 | 依托国家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 | 依托国家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 | 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 |
3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公安局 | ||
34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
3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 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 | ≥90 | ≥90 | 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36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90 | ≥90 | 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注:1.2024年为基准年;
2.对于2030年的目标值,若国家有新的指标要求,则遵照执行。
附件2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年度 | 责任单位 |
1 | 综合 | 深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 明确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与职责分工,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多部门沟通协商,及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跟踪督导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融入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 持续开展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
2 | 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 | 研究出台针对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或专项规划。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健全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统计制度和方法,为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监督管理提供数据基础 | 持续开展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 |
3 | 综合 | 制定建设任务清单 | 围绕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制定“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预期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资金投入等。任务清单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的制度体系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固体废物鉴别、技术评估等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无废城市”建设所需的产品体系、金融工具等,以及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置等能力提升的重点任务与工程项目等 | 持续开展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
4 | 鼓励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分解方案 |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制定出台符合本辖区特点定位的“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解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持续开展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
5 | 大力宣传“无废”理念,广泛开展“无废细胞”建设 | 广泛宣传绿色低碳“无废”理念,制定并落实市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培育“无废园区”“无废集团/企业”“无废小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景区”“无废商超”“无废酒店”等系列“无废细胞”,增强群众参与度、认同感和获得感。将“无废”理念融入国民教育中,鼓励学校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整体氛围和良好局面 | 持续开展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 |
6 | 工业领域 | 持续优化 产业布局 |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同共进,强化绿色生产,坚持制造业绿色改造,鼓励研发工艺革新技术,以及研发原料多元化炼化、能源回收与再利用、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生物质资源高效高质化利用等适用技术。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强化绿色低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煤炭、电力、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提升,积极引进生态型、环保型项目,推动 产业生态化水平提升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7 | 开展行业 碳排放核算 | 建立全市和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基于分品种、分领域、分行业的能源与碳排放清单,开展年度排放量核算与报告编制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 |
8 | 推动清洁生产审核 | 着力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梳理上报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加强督导,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依法高效开展项目环评审批,积极开展环保绩效分级创A晋B行动。加强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宣传,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压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进行绿色化改造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 |
9 |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 持续加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创建力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摸底调研,建立市级绿色制造体系动态培育名单,引导企业持续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补齐短板弱项,挖掘亮点特色。开展政策宣传贯彻暨技术推广培训,进行绿色制造政策解读和专题辅导,搭建交流平台,深化供需对接,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
10 | 工业领域 |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检查,建立我市绿色矿山储备库,加强入库绿色矿山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定期开展尾矿库环境及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重点地区生态损害严重、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废弃矿山、矿井涌水、尾矿库等,开展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鼓励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矿坑生态修复试点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
11 | 危险废物领域 | 完善危险废物分类、收贮运及回收体系 |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全面落实源头分级、分类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
12 | 生活领域 | 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 | 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促使公众形成绿色消费意识,自觉使用绿色低碳产品 | 2026年 年底前 |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13 | 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 |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电商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减少二次包装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商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 | |
14 | 农业领域 | 完善化肥减量增效机制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结合智能农机装备,提升施肥精准度,降低肥料挥发与流失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15 | 完善秸秆标准化收储体系 | 针对我市秸秆焚烧高发区域,以及焚烧行为对周边环境影响显著的重点片区,重点建设完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和标准化加工基地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
16 | 农业领域 | 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 构建“村回收点—乡转运站—县处理中心”三级回收网络,实现行政村回收点全覆盖,督导回收主体全面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动态监测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
17 | 落实国家、省级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关管理办法 | 鼓励申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各类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运营、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人行平顶山市 分行 | |
18 | 建筑垃圾领域 | 优化全域利用设施布局 |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有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对接,明确收集、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选址、规模和用地控制要求,科学布局并建设建筑垃圾分拣中心、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消纳场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
19 | 落实《平顶山市建筑垃圾分类分拣操作规范》,深化精细化管理 | 从源头规范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分类标准,按渣土、混凝土块、砖石、可回收物等类别设置分类专用堆放区,推动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精细化管理水平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附件3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年度 | 责任单位 |
1 | 工业领域 | 开发固体废物 多元利用途径 | 根据最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要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拓宽回填、填充等多元化利用处置途径,鼓励煤矸石、尾矿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路基材料利用等技术,减少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积极与周边地市加强协作,推动煤矸石、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跨市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或落地见效,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渣、污泥,鼓励利用尾矿、粉煤灰制备新型墙体材料和市政马路砖,持续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凝胶材料充填开采等项目建设。聚焦新能源产业退役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积极研究部署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和产业路径,提升新兴固体废物利用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 |
2 | 鼓励利用处置 技术创新 | 依托重点企业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和合作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强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泥煤回收与国标精粉煤灰技术推广,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赤泥、陶瓷工业废料、矿山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发泡陶瓷保温墙板示范推广,进一步推进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向绿色化、循环化、高端化发展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 |
3 | 危险废物 领域 | 鼓励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改造,针对煤焦化等传统产业提升产业链深加工水平。鼓励研发应用技术经济可行的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有效削减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支持水泥企业建设“飞灰水洗+废水分盐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示范。加快探索推进飞灰生产发泡陶瓷等项目建设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
4 | 生活领域 |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 | 鼓励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进行协同厌氧或好氧处理,推动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预处理后进行协同焚烧处置,积极布局厨余垃圾厌氧发酵、好氧堆肥等利用项目。推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处理效率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
5 | 优化城镇污泥 利用处置路径 | 坚持“长远结合、多元互补、安全稳妥”原则,推进城镇污泥源头减量和重点处理项目建设,引进先进工艺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形成焚烧处置、建材利用、资源化土地利用组合的多元化处理模式,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提质增效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 | |
6 | 农业领域 | 实施化肥农药 减量增效 | 鼓励使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通过病虫害绿色防控、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等方式减少农药使用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
7 | 推进作物秸秆 “五化”利用 | 鼓励秸秆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兼顾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场景拓展,提升秸秆离田利用率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
8 | 建立生态循环为核心的绿色种养模式 | 鼓励养殖畜禽粪污发酵处理后制成沼液、沼渣等有机肥,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和施肥,建立“养殖—沼液—绿色农业”的循环模式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
9 | 建筑领域 | 推动建筑垃圾 综合利用 | 鼓励建筑、市政、道路建设等相关行业,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生产的再生骨料、再生建材等再生资源产品,打通“再生产品生产—行业应用”之间的障碍,推动形成全市范围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广混凝土块“多级破碎+精准筛分”再生利用工艺,推动再生原料向“结构件”“功能材料”升级,开发高附加值再生产品 | 2027年 年底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
附件4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年度 | 责任单位 |
1 | 工业领域 | 培育资源化利用 骨干企业 | 鼓励重点产废企业通过实施区域间合作等方式,推动装备升级换代,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依托开发区及周边建材企业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区域性工业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2 |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 收集试点工作 | 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体系建设,探索废铅蓄电池综合经营单位及收集网络建设,优化提升废铅蓄电池的全过程监管水平;依法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优化小微产废企业和收集企业的申报审批工作流程,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储与转运管理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 |
3 | 生活领域 |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 产能利用率 | 依托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加强市域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统筹规划,实现区域调配和设施共享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 |
4 | 推进废旧动力电池 梯次利用 | 鼓励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加强与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等的合作,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鼓励企业采用智能化的回收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回收效率和准确性;支持与电池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项目合作,提高废旧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处置项目落地实施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
5 | 完善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 | 更新优化现有生活垃圾中转设施配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生活垃圾压缩、分拣、回收设施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6 | 优化生活垃圾 收运一体化体系 | 根据城乡不同区域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及分布情况,持续优化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提高收运效率,降低收运成本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7 | 农业领域 | 绿色种养模式推广 | 示范推广技术成熟、效益显著,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资源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8 | 农业领域 | 推动秸秆多元转化 | 依托郏县肉牛、宝丰奶牛等优势畜牧产业,强化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秸秆作为食用菌基质,助推食用菌产业增产提质,实现秸秆基料化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9 | 建立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 在主要农业乡镇规划建设农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专业化废物回收中转站,有条件的行政村依托农资门店、合作社设立标准化回收点,配备专用回收设施,实现废物便利化交投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 |
10 | 建筑垃圾领域 | 拓宽政策支持渠道与培育市场 | 支持引导建筑垃圾利用企业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备和产品,培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闭环产业链,培育建设有示范引领、标志标杆意义的高星级绿色建筑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
11 |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 持续推进绿色建筑相关工作落实,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要求。强化装配式建筑推广,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建设落地装配式混凝土与钢结构建筑试点。推动建筑垃圾向再生建材、生态修复材料等方向转化,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多元化利用模式落地 | 2027年 年底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附件5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年度 | 责任单位 |
1 | 工业领域 | 严控“两高”建设项目准入,把好项目绿色低碳关口 |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项目准入关。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行业,严格落实“减量替代”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对标行业先进工艺水平提高准入门槛,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充分考虑能源、环境、土地、产业政策等方面要求,加强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 持续实施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 过程监管 | 完善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动态管理台账,定期调查复核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种类和利用量。强化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推动提升监管过程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支撑水平。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时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斩断黑色利益链条。指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逐步规范填报电子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落地见效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 |
3 | 危险废物 领域 | 强化收贮运及 回收体系 | 督促企业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过程中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依托国家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平台,从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信息化、精细化、高效化监管水平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
4 | 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与评估 | 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向深度、广度拓展。积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及利用处置,确保危险废物零污染事故。提高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 |
5 |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 应急处置 | 督促企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备。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国家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重金属隐患排查等要求,深入系统开展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 |
6 | 提升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能力 |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智能医废”信息化管理,2026年实现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暂存、交接全流程电子台账记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箱,加强基层医护人员规范操作,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扩大医疗废物收运覆盖范围,优化收运路线,加强应急处置物资储备 | 持续实施 | 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 |
7 | 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 实现危险废物的信息化追溯,遏制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网格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一服务,两覆盖”。鼓励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提供全方位、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服务,解决小微企业人手不足、经验不够等问题,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 持续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 |
8 | 生活领域 | 加强城镇污水 处理厂监督管理 力度 |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逐步探索市政污泥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源头管控排查,确保污泥泥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加强城镇污泥监管,杜绝不规范贮存、污泥倾倒等违法行为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 |
9 | 加强生活垃圾 收运监管 | 鼓励垃圾分类收运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分类收运车辆,并配备智能监控设备,实时掌握车辆位置、行驶状态及垃圾装载情况,监控收运全过程。优化完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系统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市场监督局 | |
10 | 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整治力度 |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整治力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有序经营 | 持续推进 |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 |
11 | 推动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产业链延伸 | 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断优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下延伸产业链条 | 持续推进 | 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
12 | 农业领域 | 完善畜禽规模 养殖场台账建设 | 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建设,逐步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 |
13 | 实施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处理 动态监测 | 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动态监测。督导回收主体全面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确保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 |
14 | 建筑垃圾 领域 | 加强诚信管理, 抓好监督管控 | 完善建筑垃圾产生、清运、消纳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运输资质审批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5 | 加强建筑垃圾 全过程监管 | 推动所有县(市、区)纳入建筑垃圾大数据平台集中管控,建立统计清单,规范数据口径与报送流程,确保各类建筑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分质利用、分类处置”,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与分质多元化利用水平 | 2027年 年底前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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