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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2 来源:

为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效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平顶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pdsdsjsjzy@163.com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平顶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新城区行政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