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全市拉开《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序幕
按照市营商办下发的《〈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印发了我局《<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份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确保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全覆盖。
目前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通知要求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简报》上全文刊登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条例》内容;三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制作了宣传横幅和版面,并利用各自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四是利用车站、公交、出租车、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五是印发了包含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等内容的宣传读本。
下一步,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营造更加浓厚的营商氛围,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为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