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55 | ||
信件名称: | 一手房收取评估费是否合规?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0-10-12 |
信件内容: | 我们在开发商售楼处购买的一手房,今天在新城区行政大厅办理房产证时,被河南鹰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了1680元评估费。经咨询,一手房办证不需要收取评估费,可是不交评估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请问收取评估费一事,是否合规?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0-10-21 |
回复内容: | 该当事人反映在政务大厅办理房产证时,被鹰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评估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办事群众在10月12日缴纳房产契税时,窗口工作人员已将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告知该群众,由于该群众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和谐家园上上城小区的房屋存在一次合同更名,并且签订合同日期为2020年9月12日,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根据税务部门政策规定需要进行评估,因此需在缴纳契税之前到评估窗口进行房产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属于河南鹰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行为。 同时,建议税务部门把需要进行房产评估房屋类别的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材料在窗口显著位置、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示,方便纳税人更好的理解相关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