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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64
信件名称: 法院拍卖房屋应缴纳税款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07-15
信件内容: 法院拍卖林溪美地的房屋,原房东未取得房产证,拍卖交易成功后,买卖双方的税款都有买受人承担,想咨询一下一共需要交纳成交价百分之几的税费,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0-07-22
回复内容: 因涉及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情况不同且税率不同,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文书前来查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