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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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