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0-07-01
来源:
第5期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0年5月28日
本期目录
【工作动态】
□ 全市“同网、同项、同速、同费”工作顺利进行
□ 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刘长青到中心调研
□ 卫东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运行
【工作动态】
全市“同网、同项、同速、同费”工作顺利进行
为提升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3月8日至23日,市行政审批中心启动了市、县、乡三级中心“同网、同项、同速、同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利用我市统一搭建的先进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中心的“一网化办公”,并通过使用一个网络一个软件,实现10个县市区与135个乡镇办事处两个层级在进厅单位、进厅项目以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完全统一,确保全市行政审批效率能在高水平上同步运行。目前,已将我市市县两级11个审批大厅的497个进厅单位和3594项审批服务业务全部纳入审批网络办公,为实施电子监察、全面提升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效率创造了条件。同时有效解决了各县市区进厅单位、进厅项目多少不一以及进厅项目办理程序、条件、时间不统一的问题,使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统一县级中心服务标准的城市。
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刘长青到中心调研
5月10日,省优化办副主任、省“两提两转”办公室副主任、省纪检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刘长青一行三人莅临中心,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在市纪委常委郭祥生、市中心主任杨四震、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徐志远、市中心副主任陈新英、市中心纪检组长李小军的陪同下,刘长青一行参观了中心大厅,查看了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长青指出,平顶山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在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预防行政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在系统完善、功能延伸方面多下功夫,逐步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特别要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后续监管工作。要及时改进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把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范畴,与被考核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和末位淘汰。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电子监察的各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水平。
卫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运行
5月,卫东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并与市中心联网,23个部门160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系统正式开通使用以后,除了使用专网的窗口,其他窗口开始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进入自己所分管环节进行工作。该系统运行一个月以来,共办理1200件业务,没有超时限办理现象。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行政审批网站组成。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视频监控,实现对各窗口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促进其提升工作效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主要有网上审批、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五大功能。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自动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行政审批事项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办结,将出现黄牌、红牌警告,并可随时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情况、出勤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行政审批网站组成。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视频监控,实现对各窗口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促进其提升工作效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主要有网上审批、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五大功能。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自动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行政审批事项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办结,将出现黄牌、红牌警告,并可随时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情况、出勤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电子监察系统的开通,一是将规范行政行为。纳入电子监察接受监督的各窗口单位通过该系统公开审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将实现行政审批依法行政的公开和透明。二是将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电子监察系统采用程序化监控,到期没办结将及时预警,各部门通过改进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当场办结率有效提高。三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切实高效廉洁为民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