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平行审〔2021〕33 号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有诉即应”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11-01 来源:

平行审〔2021〕33 号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有诉即应”工作机制.pdf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