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好差评”结果公开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差评”制度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好差评”质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各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各部门要通过“好差评”制度倒逼“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质量,抓紧落实。
二、建全“好差评”公开渠道。各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好差评”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6月21日前全面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公示。
联系人:熊晓磊 联系电话:2629995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