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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相关指示要求,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网办事项。各单位要按照“能网办必须网办”原则,区分已网办、拟网办、暂不能网办 3 种类型,对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精减要件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填写上报《平顶山市××(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清单》。

二、全面推进数据共享。要加快推进平顶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平台建设,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实现信息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梳理本系统可提供核验的证明证照证件证书以及需要其他部门(单位) 提供核验的证明证照证件证书。原则上,凡属本系统签发的证明证照证件证书必须提供,不能实现电子核验的实行人工核验。

三、全面推进系统对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受理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APP 与市一体化支撑平台、政务服务网厅系统及APP进行对接联通;部门无业务办理系统的,需将事项纳入全市政务服务网厅系统,尽快实现无差别受理、全程网办。对专业分厅和专线业务系统等办理的事项,加快推进完善网上办理服务功能,要纳入全市政务服务门户体系中统一受理,对暂不能全程网办事项,要依托政务服务网厅系统开发网上预审功能。

四、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对于非证明证照证件证书类要件材料,各单位要按照最大程度便民利企的原则,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部门(单位)按照申请人承诺进行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申请人的承诺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监管范畴,对弄虚作假、谎报信息的,取消审批决定,纳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全面开展预约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实行网上办事,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对确需到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或不能在网上办事的群众,要全面开展预约服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预约不办理”。预约方式必须向社会公示。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业务的值班值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六、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统一部署、靠前指挥,组织精干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熟的处(科)长担任工作联系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





2020年7月8日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