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平顶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95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信息系统整合,现就做好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内容,查看已建和在建系统的主要业务功能模块,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梳理,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家底,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和“业务清、资源清、系统清、部门清、共享需求清”的总体目标。
二、目录编制内容
(一)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各级各部门按“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权责清单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履行职责所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各单位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产生的资源,依法依规梳理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全面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底数,并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进行统一发布。
(二)编制供需对接清单。各级各部门依托省、市共享平台对照政务数据目录,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编制形成本部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协同本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面协商解决,并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打通网间数据共享通道,通过数据接口、批量交换等途径实现共享。
(三)更新政务数据目录。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更新机制,按照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动态维护数据资源和数据目录。在数据目录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数据资源更新内容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数据摸底、目录编制、资源挂载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技术人员,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清理、调查、登记以及信息资源目录的更新维护。务必于3月26日前将负责目录编制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本单位最新数据资源目录及更新维护情况电子版发送至pdsdsj2020@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于26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科。
(三)统筹协调,协同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各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按照“谁归集、谁编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数据目录编制工作。
(四)确保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加强数据目录编制质量管理、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推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开放利用打下坚实基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定期调度、检查和通报数据目录编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联系人:贾霖 联系电话:2692829
平顶山市一次办妥改革领导小组
2020 年 7 月 2 日